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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安全责任书


 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,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,我中心互联网络用户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制度:

     1.用户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。
     2.用户保证不将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入网。
     3.用户保证不查阅、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:
     (1)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
     (2)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实施
     (3).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
     (4)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
     (5)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
     对于违反本规定,有上述行为之一者,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、停止其使用网络。情节严重者,提交中心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,并报公安机关备案。